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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2月13日人力资源和社会好部部长尹蔚民在全国人力资源社会好系统视频会议上表示,各地要按照国务院关于保持年底农民工工资足额发放、切实维护和谐稳定劳动关系的要求,做到“两节”期间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劳动争议案件在春节前基本办结,因拖欠工资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得到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理。人社部同时下发了《元旦、春节期间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方案》的通知,明确提出此项好工作的目标任务。此外,对“两节”期间农民工工资支付问题,我国还将及时动用工资保持金支付被拖欠工资,及时动用应急周转金等资金垫付农民工的部分工资或生活费。各地还将建立健全建设单位或工程总承包企业负责清偿拖欠工资制度,完善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加强行政司法联动打击欠薪逃匿涉及的违反治安管理及犯罪行为。(信息来源:法制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