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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总局出台文件规范霸王条款等合同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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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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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总局
2010
年
10
月
20
日
公布《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该办法对经营者与消费者订立的格式条款式合同进行了详细的规定,此举则限制了格式条款成为
“
霸王条款
”
的可能。主要内容:经营者如对消费者造成伤害不能免责、不得加重消费者违约金数额、不得排除消费者依法变更合同的权利。该
“
办法
”
将于
2010
年
11
月
13
日
起施行。(信息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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