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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率先立法促进物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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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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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大常委会日前表决通过《福建省促进现代物流业发展条例》。这是福建省在全国率先对物流业发展进行地方立法。条例将于明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条例规定,省政府应当安排现代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并对涉及物流业发展的各项资金统筹使用。这一规定将改善现行有关扶持物流业发展资金由多个部门分头管理的现状,提高资金利用效率。(信息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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