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新闻
由最高人民法院组织修订的《人民法院法庭建设标准》,经有关部门会审,日前已获批准,将自今年11月1日起施行,届时,原《人民法院法庭建设标准》同时废止。新修订的《人民法院法庭建设标准》是最高人民法院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过大量细致的调查研究,在翔实的统计资料和测算数据基础上,反复征求、听取各级人民法院和有关部门意见后形成的。新的标准在人民法院业务基础设施建设内容、项目构成、建设规模、建筑面积指标、总体布局以及室内环境及建筑设备等方面都有较大的调整和提高,特别增加了人民来信来访接待、诉讼档案管理、审判信息管理等业务用房面积指标,各级人民法院业务用房面积指标在原标准基础上平均提高20%。(信息来源:人民法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