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5年4月25日 星期五,欢迎光临本站
收藏本站
网站地图
触屏版
浏览手机站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关于我们
律师简介
联系我们
房屋土地
法律和政策
司法实践
典型案例
乡村经济
法律、政策、文件
公司企业
农村金融
合同类案件裁判观点汇总(一)
婚姻家庭
婚姻家庭、继承案件裁判观点汇总(一)
法律信息、政策文件
农民工专题
法律法规
合同保险
工伤专题
工资专题
争议处理
律师文集
业务随笔
法律信息
民事诉讼
民事诉讼和民事执行
法律新闻
首页
>
法律新闻
>
法律新闻
法律新闻
法律新闻
更多分类
更多
法律新闻
大连中院发布“三农”纠纷司法大数据分析报告 聚焦“三农”重点领域 服务乡村全面振兴
人社部、最高法联合发布第四批劳动人事争议典型案例
安徽省检察院出台《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建立健全一体抓实“三个管理”若干机制的实施意见》 制定20项机制一体抓实“三个管理”
安徽省开展民生领域反垄断执法专项行动
国务院、中央军委公布修订后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办法》
国务院公布修订后的《婚姻登记条例》
法律新闻
国务院法制办:警惕以改革创新为名突破法律禁区
文字:
[大]
[中]
[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10/9/28
浏览次数:
一键分享
2010
年
9
月
27
日
至
28
日国务院法制办、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政府法制专业委员会召开
“
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法治好
”
研讨会,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郜风涛强调要正确处理好局部和全局的关系,防止政出多门、各自为政、各行其是,也不得以本地区、本部门的特殊性为借口,而突破国家政策和法律规定,搞
“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
。当前,要特别警惕以改革创新为名,随意突破法律禁区、不严格依法行政等问题,一切有关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制度创新,都必须严格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进行,以切实维护法律专业。(信息来源:法制日报)
返回上一步
打印此页
上一个:
公安部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公告加强互联网易制毒化学品信息监管
下一个:
最高法要求做好亚运会期间涉诉信访工作
0551-63830090
浏览手机站
[向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