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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颁发《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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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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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2010年9月10日消息,国务院公布《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该条例共45条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从事古生物化石发掘、收藏等活动以及古生物化石进出境,应当遵守本条例。本条例所称古生物化石,是指地质历史时期形成并赋存于地层中的动物和植物的实体化石及其遗迹化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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