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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新闻

最高法发布司法解释严惩非法集资

文字:[大][中][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11/1/4     浏览次数:    
201114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实施《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解释》分九条,共规定了八个方面的问题。其中,明确了非法集资的界定标准和特征要件、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具体行为方式、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定罪量刑标准,明确了集资诈骗罪中非法占有目的要件的具体认定标准、定罪量刑标准;明确了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的具体行为方式;明确了非法擅自募集基金行为的定性处理意见;明确了非法集资活动当中虚假广告行为的性质认定和处罚标准。特别强调明知他人从事欺诈发行股票、债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擅自发行股票、债券,集资诈骗或者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等集资犯罪活动,为其提供广告等宣传的,以相关犯罪的共犯论处。(信息来源: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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