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5年4月25日 星期五,欢迎光临本站 

法律新闻

安徽:金寨首例违规报销医保案宣判

文字:[大][中][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21/4/22     浏览次数:    

安徽省金寨县人民法院南溪法庭2021年4月13日依法办结一起违规报销医保案,该案在金寨县属于首例。2018年7月,江某(化名)在一起交通事故中受伤。事故发生后,江某在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接受治疗。2018年8月9日,在出院结算时,江某通过省异地医保统筹支付即报销了医疗费用4万余元。2019年5月,在隐瞒了报销医保的情况下,江某向金寨法院提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诉讼,经调解,被告与江某就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达成一致意见,并获得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规定,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而该案中,江某的医疗费用在其向法院诉讼中已经和被告达成调解协议并得到赔偿,其诉请医疗费用中已包含了医保报销的4万余元。后经案外人举报,金寨县医保局就江某的违规报销行为多次与其沟通要求返还未果,遂诉至金寨法院,承办法官反复释明相关法律,但江某仍不返还。2021年4月9日,金寨法院作出判决,江某应返还金寨县医疗好局医保统筹基金4万余元。江某在收到判决书后认识到自己的过错,于4月13日及时将案款汇入法院,该案顺利办结。(信息来源:安徽法制报)

返回上一步
打印此页
0551-63830090
浏览手机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