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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新闻

最高法再部署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动 未结案件仍须按督办要求办理

文字:[大][中][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11/4/23     浏览次数:    
2011年4月22日消息,最高人民法院于近日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的通知》,对人民法院深入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进行再动员、再部署。《通知》强调,各级人民法院要突出重点,狠抓督查落实。专项行动期间,最高人民法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督办了一批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大案要案,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对于专项行动结束后仍未审结的案件,仍要严格按照案件督办的要求进行监督和指导。各级人民法院要注重总结经验,创新工作机制,为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刑事保护长效机制奠定良好基础。(信息来源: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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