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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规范内部公务活动 严禁公款请客送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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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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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2月23日消息,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下发《严禁检察机关在内部公务活动和交往中用公款请客送礼的规定》,从制度上规范检察机关内部公务活动和交往行为。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监察局负责人介绍,《规定》是检察机关落实中央有关厉行节约规定,加强检察机关作风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是规范检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内部公务活动和相互交往中的纪律性条规。各级检察机关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狠抓规定落实。
(信息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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